香港運動員在巴黎奧運成績亮麗,身為港人引以為傲。在此地選擇當全職運動員,背後要付出的犧牲和艱苦,不為外人道。現時部分全職運動員月薪低至七千多元,比法定最低工資還低。當然,有些運動項目獲得的撥款資助是較高的,就是當項目被列為A級精英體育項目,如羽毛球、單車、劍擊、游泳、乒乓球、滑浪風帆等。
那如何可成為「精英體育項目」呢?就是有運動員在國際賽事有優秀表現,並有機會於奧運會獲取獎牌。即是說,若該項運動,香港運動員從未在國際賽事展現美好成績,那就只能捱和等—等有一位運動員在甚少資源分配和支援下靠自己彈出拿到好成績,那才終會令有關當局重視,然後將該項體育項目「升呢」成「精英」級別,繼而獲得更多的資源分配。所以,沒有李麗珊,滑浪風帆不會是精英項目;沒有張小倫大師兄,劍擊可能仍然都是冷門運動。前人種樹後人乘涼,但前人往往都是在資源和支援缺乏下,靠自己巨大意志和毅力拼出個成績來。
精英項目的甲級運動員有可觀月薪,是應得的。但有些未被注視的運動項目和運動員,每月只拿低過最低工資的人工,則有檢視和調整的必要,不能又要馬兒好,又要馬兒不吃草。但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,日前在訪問稱,體院有提供教練、醫療及住宿等資源,「嚴格嚟講,佢係無咩嘢要使錢」。此話即表明一種我方不會認為有檢討運動員薪酬的必要,且也反映了說話者一種離地的涼薄。若據此邏輯,很多位高權重高薪者,也有房屋、交通、醫療、子女升學、應酬費等津貼,非常之well-covered呢,那是否可大幅減薪?他這個邏輯為市民提供了有趣的遐想。
特首日前提到,下年度將透過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對體院撥款逾九億元,較五年前增約四成;加大了撥款是好事,也反映出今屆政府重視香港運動員的發展,但細節位如低過最低工資的七千幾元月薪,有急切審視和調整的必要。
撰文 : 利嘉敏
欄名 : 攻關女子